公司治理架構

公司治理

天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除依據中華民國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其他相關法規外,並制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道德行為準則」 及「永續發展實務守則」等,做為建置有效公司治理架構之遵循依據。
本公司設置兩個功能性委員會包括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並聘任專任的公司治理主管,督導相關部門訂定各項公司治理規章與制度,以保障股東權益、強化董事會結構與職能、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及提升資訊透明度。

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任命,為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最高主管,統籌指揮包括股東會、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之議程規畫及議事事務、協助董事執行職務並處理董事要求事項,並確保董事會之法令遵循、維持董事與經理部門及董事會成員間之資訊交流與意見溝通,並每年定期與獨立董事溝通公司治理相關業務。

內線交易之防制政策與運作情形

本公司訂有「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辦法」。本公司人員應遵守證券交易法之規定,不得利用所知悉之未公開資訊從事內線交易,亦不得洩露予他人,以防止他人利用該未公開資訊從事內線交易,本公司禁止第四條適用對象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前述禁止內容包含公司內部人於獲悉公司財務報告或相關業績內容之日起,包括(但不限於)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持有本公司之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112 年度落實該規範之具體情形:
1.於財務報告公告之 30 日 / 15 日前通知董事及內部人上述交易控管措施。
2.於董事會對董事宣導。
3.對全體員工辦理宣導課程1小時。